各位博士生同学:
为规范过程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对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开题作如下要求和说明:
1. 开题前,应向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并通过选题的科技查新并附查新报告,方可进行开题。对依托导师或本人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选题的,可提出免查新申请。
2. 开题由导师负责组织,开题小组由3名以上的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
3. 开题后,务必在1个月内向研究生科提交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认可。
4. 自开题之日起满1年,方可申请论文的匿名送审和答辩。
5. 博士开题时间不得早于博士学习阶段的第3个学期。对于2014级及以后的博士生,只有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后,方可申请开题。
研究生科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