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2016年秋季资格考试的通知
2016年09月0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023

各位博士生:

博士生2016年秋季资格考试将于10月份进行。对此次资格考试,特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考试范围

2014级博士研究生。

二、日期安排

1.提交书面材料:2016年9月26-28日。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不能参加此次考试。

2.现场答辩:初定2016年10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提交材料后网上通知。

三、参加考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要求以下书面材料1.2.3.项一式5份,4.项一式1份,交学院SD502研究生科。

1.科学研究与实践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承担研究工作内容以及完成情况、是否申请博士创新研究基金及完成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与发表期刊学术论文等方面的情况。

2.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或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课题申请书(参照国家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的要求)。

3.一篇针对博士学位论文或研究方向的文献综述(不小于4000字)。此项可合并到第二项的学术论文中。

4.资格考试规定中的附件1“资格考试评审表”,第1页填写完整并由导师签字。

四、现场答辩

1.汇报参与科研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2.汇报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或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课题申请书(参照国家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的要求);

3.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

4.资格考试委员会依据参加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研究问题的创新性、写作的规范性与报告情况给出评价意见。

五、其他说明

资格考试每学期组织1次,2014级及以后博士生可第一次申请第四学期或以后举行的资格考试。每个博士生共有2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通过,还可申请参加1次。考试通过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开题。

 

 

 

                                            经管学院研究生科

                                            20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