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研究生党团关系、户口转移等问题的说明
2020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9546

关于政审表及调档函

学校统一安排,计划于6月中旬左右通过网上下载,请关注网站通知。

 

2020级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为做好2020级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

1.由北京市属党组织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即北京市属单位、中央在京高校(含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生源,由学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党员E先锋”-“组织关系转接”—“转出”—“输入姓名”—“市内转接”—输入所转往学院的目标党支部名称或编码,介绍信有效期请填写90天,目标党支部名称及编码详见下表),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

2.由非北京市属党组织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外(即中央机关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市单位,以及银行系统、银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保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的生源,可在毕业离校前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所录取学院+委员会,转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所录取学院)。

2020级研究生党员需在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版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

原则上不转接组织关系

 

附件: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0级新生党支部一览表

学院

2020级新生“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目标党支部名称

目标党支部编码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电信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3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计算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1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经管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5

交通运输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运输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7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土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75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机电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72

电气工程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电气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6

理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理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马克思主义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64

语言与传播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语传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0

软件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软件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2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建艺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14

法学院

中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法学院20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011100155773


2020级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一、全日制研究生

2020级研究生新生团员须自主通过线上登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入学前,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团组织。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开展团组织转接工作。原则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于10月上旬前完成。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

原则上不转接组织关系。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0级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其余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户口是否转入我校,如选择转入我校,户口迁往地址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1.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2) 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培养(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不能转户口;北京、上海籍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3) 新生的户口迁往地址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2.“户口迁移证”图例说明:

1)   《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下面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   《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3)   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改正。

5)   本校读研、读博的学生,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请将姓名,原学号等信息报给本班班长,由班长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发给本班同学。由同学个人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填写新的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后,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本班班长,由班长整理好,和本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统一交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籍卡的,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户口转入硕士或博士户口。

6)   其它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本班班长,然后由班长整理好《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后,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请班长务必通知到每个同学,户口迁入只有一次机会,以免同学发生遗漏、未交的情况。

7)   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8)   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930日,过期不予办理。

户口转接样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