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生(除MBA)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5347

 

2017年硕士生(除MBA)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2017年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录取通知书从即日起开始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以下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表格中的日期到指定的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专业

领取日期

领取地点

学术型专业、金融、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2017628-30

研究生科 思源东楼502

资产评估、会计、审计(专业学位)

2017628-30

MPAcc中心 思源东楼505

安全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2017630

工程硕士中心 思源东楼507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其他在招生系统修改地址为“自取”的考生。

  3其余考生录取通知书将按本人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或招生系统中修改后的地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分批寄出。

注:由于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且没有通知书不能报到,为确保能尽快收到,之前在系统中填写邮寄的如若方便也可来自取。本人可凭有效证件来领取,如本人不能来,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本人书写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发放材料包括:通知书、银行卡小信封(本校应届没有,开卡失败的没有)、新生入学须知、缴费须知。

3、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银行卡,沿用本科时用的银行卡。非本校应届生有银行卡,但是有部分新生银行卡没有成功开卡(开卡失败新生名单见附件)。

开卡失败的新生来北京市海淀区中国银行(高粱桥支行)办理中国银行卡,报到时去计财处及时刷卡缴费

4需要调档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档案必须调至我校。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生档案最晚必须在报到前调至我校,否则不予报到。

   需要签协议的考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

5、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自取通知书的考生将按本人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或招生系统中修改后的地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分批寄出。EMS邮寄单号后续会公布在此网站上以备查询追踪。如有考生需要 “自取”改“邮寄”或者再更改地址的,请将最终的邮寄地址按照如下内容填写完整以“录取专业+姓名”为名在630日下午2点前发送邮件至jgyjs@bjtu.edu.cn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

收件人地址

收件人邮编

6、关于入学报到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说明,请考生登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中的硕士招生栏目http://gs.bjtu.edu.cn/cms/zszt/item/?cat=3自行下载。

银行卡开卡失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