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拟录取硕士(不含MBA)考生调档函和政审表
2016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研究生科 浏览次数:5970

2016年硕士研究生(不含MBA)拟录取考生政审表和调档函          2016年硕士研究生(不含MBA)拟录取考生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安排如下:    1. 2016年5月6日之前,所有拟录取考生无论是否填写自取都可以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5点)来思源东楼502领取。因部分考生档案地址写的不详细,无法寄达,并且有些人事部门要求当事人自己持调档函办理且挂号邮寄调档函时间较长,希望大家都能够自取。如本人不能来,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本人书写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生: (1)本校应届考生不用调档案。本校应届考生(含推免和统考生)在2016年5月15日之前工作时间来思源东楼502领取政审表,到主管辅导员处办理后2016年5月31日前交回思东502。 (2)外校应届生档案可比调档函上规定的日期(2016年5月31日之前)稍晚寄送,但报到前档案必须调至我校,应届生档案未到者不允许办理报到手续。政审表根据所在学校要求,可以随档案也可以单独寄出。     3.非应届生: 请在2016年5月31日前将档案及政审表寄至调档函上规定的地址。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待收到档案以后再发。     4. 非定向学生必须调档,否则不予录取。定向的学生只有政审表和定向协议,两份材料需自取或委托他人取,2016年5月6日之前来思源东楼502领取。定向协议与政审表办理完成之后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交回思东502。     5. 2016年5月9日之后(按照学校邮寄的统一安排),学院将用挂号信方式开始邮寄未自取得或委托他人取的政审表和调档函。(一般10天左右,网上会公布挂号信号码)     6. 档案及调档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张老师。联系电话51687171。邮编:100044     7.如果存档单位有所变动,与当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里的不一致,请提供现在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证明需写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标明从何时将档案存入现在的单位),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凭借存档证明原件2016年5月6日之前到思东502办理更改调档函的手续。     8. 为保证学院能够顺利收到相关材料,不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请一律采用EMS方式或者机要方式邮寄档案和政审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