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士拟录取生政审表、调档函和定向协议发放通知
具体安排如下:
1. 2016年6月24日之前,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来思源东楼502领取政审表、调档函和定向协议。如本人不能来,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本人书写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应届生:
(1)本校应届考生:本校应届考生不用调档案,在上述规定时间来思源东楼502领取政审表,到主管辅导员处办理后2016年7月10日前交回思东502.
(2)外校应届生档案可比调档函上规定的日期(2016年7月10日之前)稍晚寄送,但报到前档案必须调至我校,应届生档案未到者不允许办理报到手续。政审表根据所在学校要求,可以随档案也可以单独寄出。
3.非应届生:
请在2016年7月10日前将档案及政审表寄至调档函上规定的地址。非应届生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待收到档案以后再发。
4. 定向生:
只有政审表和定向协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来思源东楼502领取。定向协议与政审表办理完成之后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交回思东502。定向生定向协议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待收到协议以后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