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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9年2月21日)我校收到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根据最新收到的公函以及以往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对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补充几点说明:
2.从2019年起,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再资助学费。所有攻读博士人员必须在邀请信中明确,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请注意是全额、全部。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成绩,不认可。其中日语成绩的有效期,经与留基委特别确认,以收到的公函为准,限制两年有效期。
4.各学院在研究生出国系统中,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时,也需要填入学院评审意见,此意见将由学校直接导入CSC系统,请按照之前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
5.《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由2位以上(至少3人)专家填写,既需要评分,又需要组长填写明确的评审意见和结论,并请每位专家签字确认。评审意见应有实质内容,避免千篇一律或格式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