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722

申报通知

立项申请书

关于网报的说明

立项承诺书


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支持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按照学校科技处统一安排,现启动2018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内容,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I类和Ⅱ类。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二年。

2.“学校科技发展研究生专项”项目,由科技处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科技发展需求设置。

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41日。项目管理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且为1978年1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面向在读博士生及已经确定硕博连读(目前在读硕士,20189月份转为博士)的一/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项目申请人的毕业时间不早于20191231日,如果在此之前毕业,须完成项目设定的预算成果目标;

4.申请项目时,要求课题组成员中应有申请人的指导教师;

5.无在研未结题“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6.承诺获得立项后报名参与由科技处组织的科技评审会务工作不少于5天,否则不予结题;

7.本科期间获得“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思源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入学当年可获得I类项目资助;

8.“学校科技发展研究生专项”项目申请条件由科技处和研究生院认定。

三、项目申报和遴选

1.为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支持各学院按需组织实施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本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和遴选,自主确定评价标准和目标,以及I、Ⅱ类项目数量分配。遴选完成后将建议立项项目情况报研究生院。

2.各学院遴选应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评审组(5-7名专家),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项目立项方案报科技处,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论文标注要求

论文标注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名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原项目编号(由年份+字母+编号组成)必须唯一标注或标注在首位才可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或参加人。

五、项目类别分配数量及成果要求

(一)经管学院本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拟分配立项额度共35万元。

(二)预设II类项目7项,I类项目14项。资助金额为I1万元/项,结题时需要发表CSSCI以上论文至少1篇;Ⅱ类3万元/项,结题时需要发表As类论文(或An3An2An1,且不含报纸)至少1篇,或发表A类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AB类论文(不含会议)各1篇以上,或发表CSSCI论文2篇及以上。

(三)学院根据项目申报人的答辩成绩高低顺序,优先确定II类项目,再确定I类项目。如申报人自我感觉不能达到II类项目成果要求,可直接申报I类项目。

(四)项目研究期满后一般不予延期,对于毫无研究成果的项目,学校有权终止项目并收回划拨的研究经费。

六、报送要求

1.申请书书面版一式3份、签字的立项承诺书1份报研究生科。

2.截止日期:2018425日。

七、立项答辩

项目申请人需要准备5-8分钟PPT汇报,主要汇报内容: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已有的研究基础、已取得的成果等。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2:关于研究生创新项目网报的相关说明

附件32018年项目立项承诺书





       研究生科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