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研究生工作小组: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落实教育部资助数据报送及绩效考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现对2016-2017学年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展认定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16-2017学年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由班长任评议组组长,成员由班委,党支部委员组成,各班根据认定学生实际家庭困难情况,参考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在附件2《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班级认定贫困类别处进行标注勾选,按照贫困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四个等级。
四、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1、12月14日-18日,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评议小组,了解班级研究生实际生活状况,核查家庭致困原因,参考研究生贷款、“三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初步评议结果电子版(包括附件2《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及附件3《班级认定情况汇总表》)发送至mchuang@bjtu.edu.cn。
2.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点至12点各班将评选结果的纸质版附件2、附件3(班长和党支部书记签字)交至SD502。
3、12月21日-22日,学院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
五、认定建议
请各班在评选时注意控制认定数量,评选出的学生总数不超过本班学生总人数的10%。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及“比较困难”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该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如有问题请联系51688120.
经管研究生工作组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一:/uploads/file/20161214/20161214113153_98711.docx
附件二:/uploads/file/20161214/20161214113205_25265.doc
附件三:/uploads/file/20161214/20161214113216_322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