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和“关于印发《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个研究生管理文件的通知”(校研发[2015]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本年度评定范围为(以下均指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
(一)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6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5级直博生和2015年9月入学硕士生以硕博联读方式(含本硕博生)进入2016级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2012级直博生、2013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
(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
2016级硕士研究生(已于招生录取时确定);
2015级硕士研究生(含2014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资返生、2014级少数民族骨干生;不含国防生、2015级少数民族骨干生、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资返生);
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国防生、2014年入学的资返生)。
2.博士研究生
2015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
(三)基本奖助学金
2015年9月入学的2013年录取的资返生(非定向)。
请各位研究生同学互相转告。详细评选要求及材料见附件。 通知及相关附件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