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实施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工作。2017—2018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一年级、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3)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50%);或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入学后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硕博连读申请表”。
(2)申请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
(3)申请人登陆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信息系统—“博士招生”进行网报(网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3月20日),网报成功后,向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 家的推荐信;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
8)《2018年报考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4)学院对申请人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申请资格,不予考核。
三、综合考核
(1)由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小组,组织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一般为面试形式。考核小组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副教授担任专家须具有博士学位。考核小组审议该生是否具有硕博连读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给出考核成绩及综合评语,填写相应“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拟录取名单
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记录、体检结果进行审查,经招生博士生导师签字确认后,确定硕博连读人选,在招生系统中拟录取后,报研究生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