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
请查看附件《关于报送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按照要求于6月2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3日
关于报送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doc
应届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就业工作地点证明(两份);
4.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