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2021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1048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团中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相关要求,引领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团员意识,保持和增强团员青年先进性、光荣感,促进团员青年投身支部建设,激发团支部活力,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参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团员教育评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体在籍共青团员中选树一批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守纪律、争先锋的先进青年,授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0—202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及组织推荐。院团委将在广泛动员团员青年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同步开展组织推荐工作。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团员青年填写《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申请表》(附件2)提交团支部。组织推荐的团员青年将由校院两级 团委根据团学组织工作推荐排序进行决定。

        2.团支部汇总。团支部汇总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情况,报送学院团委。组织申报的同学也需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

        3.学院团委复核。学院团委将对各支部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自然日的公示。

        4.团支部评议。复核通过的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团员大会开展评议工作。评议完成后,团支部书记补充《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申请表》(附件2)后将评议结果报送学院团委。

        5.集中表彰。经学校团委终审后,校、院团委将于五四青年节期间集中对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进行宣传表彰,树立先进、扩大影响。

        三、相关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应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积极选树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敢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团员青年。

        2.考虑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各团总支、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审形式。请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媒体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宣传,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个人学习。

        3.各团支部书记先汇总本支部内申请情况,并将汇总情况填写在《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各年级团总支处。各团支部务必核实上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事迹材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4.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各班情况,并于4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邮箱bjjgtz2021@163.com

        5.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年级申请情况进行按照校团发要求,后期统一组织各团支部开展评议。

 

(联系人:付依然/13681395786

 

 附件:


附件1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团员教育评议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2020-2021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申请表.docx



 

共青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