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和表彰先进个人典型,根据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就组织评选2015-2016学年专项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奖励办法》规定,结合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具体情况,2015-2016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二)符合奖学金评选方或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三)符合学院的筛选条件;
(四)各专项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
(五)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二、 各专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照坤奖学金
照坤奖学金是由校友黄超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全日制在校生。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对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16级学生不参评)。
2、奖项设立:
名称 |
金额/每年 |
条件 |
特等奖学金 |
5000元 |
专业成绩排名前25% |
一等奖学金 |
4000元 |
专业成绩排名前35% |
二等奖学金 |
3000元 |
专业成绩排名前45% |
三等奖学金 |
2000元 |
专业成绩排名前55% |
3、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
(2)学生创业者;
(3)在某一领域有创新或发明创造者;
(4)在全国、省市、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5)在社会组织或学校院系班级组织或社团中担任职务活动成绩突出者;
(6)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
(7)单亲家庭或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去世的学生;
(8)奖学金奖励的农村户籍学生及城镇户籍学生的总比例应为1:1,奖学金资助对象不得偏向于偏远农村及小城镇学生,大城市中符合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应得到同样重视;
(9)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二)金宝奖学金
为促进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育事业的发展,香港爱心人士在北京5所高校设立“金宝奖学金”,以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全日制在校生。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对象: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16级学生不参评)。
2、奖项设立: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5)符合我校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三)智瑾奖学金
“智瑾奖学金”是我校校友、著名海外爱国实业家莫若愚学长及夫人秦佩瑾女士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2)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2、奖金设置: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四)钱仲侯奖学金
“钱仲侯奖学金”是由我校钱仲侯教授的家人及学生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经管学院、运输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2)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2、奖金设置: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五)杨爱芬奖学金
“杨爱芬奖学金”是由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经管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优秀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思想作风表现好;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法规、校规和社会主义公德,在本校学风、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30%;
(6)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5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2、奖金设置: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六)金城奖学金、金城励志奖学金
“金城奖学金”、“金城励志奖学金”是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和资助国家保密学院在校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如下:
1、专业要求:
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保密管理专业
2、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毕业后有志于服务国家保密事业的本科生优先考虑;
(3)保密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金城奖学金面向所有学生,金城励志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金城奖学金评定应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即须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金城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学年学习成绩居专业前4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居专业前70%。
3、奖励金额:
(1)金城奖学金:5000元/人
(2)金城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七)金融分会专项基金
1、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2)符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2、奖金设置: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三、工作说明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遵循“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资格、学院组织评选、学院公示、学院推荐上报”的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请有意向申请各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3日中午12:00前将专项奖学金申请书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
1.照坤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156_43408.doc
2.金宝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205_41316.doc
3.智瑾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213_12742.doc
4.钱仲侯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220_46633.doc
5.杨爱芬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228_60130.doc
6.金城奖学金、金城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uploads/file/20161101/20161101104236_847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