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提额办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4年11月0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894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中相关要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请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实际需求,如有提额意愿,务必按贷款申办银行要求及时进行操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如未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相关渠道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已了解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年申请提额),政策详情可查询:https://mp.weixin.qq.com/s/ZlelnrQAq5cOANQNVHLqzw。

       2.申请对象:申请2024-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已经录入贷款回执的同学,凡是有提额需求的均可办理。

       3.办理方式: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

       二、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

       1.尚未申请任意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直接按照最新政策规定的额度和利率按照学校相关通知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已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如需办理贷款提额,等待中国银行升级系统(预计十一月底)完成后,再根据学校通知(届时将单独通知已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完成提额申请。

       三、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办理非国开行(含中国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提额,请联系贷款办理银行,按照银行要求操作即可。

       各位同学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辅导员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10-51685161,010-51685162)。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