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21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011

校内各单位:

    近日,陕西、宁夏、甘肃、湖南、内蒙古、贵州和北京市等多地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关注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通知和各类提醒,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主动对涉疫地区来返京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进行摸排报告。

二、全体在京师生员工坚持非必要不出京。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离京请假,严禁审批师生离京前往14日内新增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病毒感染者的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区)。

对离京的师生员工,各单位要准确掌握离京去向,加强提醒教育,一旦行程与报备的行程发生变化、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等级发生变化,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离京师生员工若须返校,各单位要对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绿码、行程绿码进行查验,全部合格且身体无相关症状方可入校。

若师生员工外出所到或14日内途经的县(市、区、旗,下同)出现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暂缓返京,就地落实防疫要求。

若师生员工外出所到县所属地级市下辖的其他县出现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可在满足当地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返京,抵京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同时要向社区主动报告,按规定纳入社区管控,经社区同意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返校。

四、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做好健康防护。

五、严格执行来京参加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在制定会议方案时,须同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在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进一步强化校门管理,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全体师生员工要积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不要带病上学上班。

八、持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全校师生的接种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师生接种情况台账,督促及时做好补种和“加强针”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固免疫屏障。

九、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疫情防控体系和应急体系保持常态运转。因失职失责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重要涉疫信息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