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超期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的通知
一、学业进展及安排
1、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毕业,按毕业处理。
2、2020年12月30日不能完成毕业的研究生,符合结业证书申请条件,按结业处理。
3、对于2020年12月30日不能完成毕业的2013级和2014级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至2021年6月,按延期处理。
4、2020年12月30日不能完成毕业且未提交结业申请或延期申请的研究生,按退学处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及条件
(一)结业证书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完成培养环节(博士资格考试、开题、中期等),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l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未送审或不再送审;
l 博士学位论文未通过送审,且不再启动送审程序;
l 未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l 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l 未通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博士毕业的审核。
12月15日之前,需要向经管研究生科提交以下材料: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结业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由导师组织3-5位专家审核批准签字;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结业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3、学位论文(一份)。
(二)申请延期条件及材料
l 2013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至少满足3项学术成果要求中的2项,博士学位论文已经成稿,可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
l 2014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基本条件是:至少满足3项学术成果要求中的1项,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架构和基本内容,可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
12月15日之前,需要向经管研究生科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一式四份,导师、学生、学院、研究生院各一份);
2、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论文初稿。
三、特别说明
1、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在2020年12月15日前,交到经管研究生SD502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材料均需要本人、导师签字及各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材料,或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给出退学等处理意见。
4、本通知内容与以往通知不一致的相关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