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学期汇报工作的通知
依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研通【2017】42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学期汇报工作。
主要内容:
1、2011级、2012级、2013级超过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6年的博士生,不能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的,均需要在2019年12月24日前向研究生科(思源东楼502)提交材料及填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附件一),参与现场汇报:
2、对2013级博士生,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征得导师同意情况下,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向学院提交《承诺书》(附件二)及《学位论文进展详细报告》(附件三)。学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已超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详细报告》进行严格核查,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于未提交材料,以及未通过核查的予以退学处理。
3、2014级、2015级以前(不含15级直博生)博士生填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附件一)进行电子版学位论文进展汇报,不参加现场汇报。并由学生本人需要签署《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超期警示书》(附件四),并由导师确认。
4、对于2012级及以前的博士生,已经签署过《承诺书》的,无须再提交。
5、凡签署过《承诺书》的同学,如未在承诺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学院学位委员会将分批作取消学籍处理。
汇报所需文件:
现场汇报学生需提交材料:学位论文和所有学术论文复印件各4份,按学位论文、学术论文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每名学生装订为一本)。学术论文复印件要求:学术论文复印件必须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如果是SCI、SSCI论文、EI会议或ISTP会议论文,还需出具图书馆的检索报告。如果是未见刊的CSSCI论文,需出具录用通知。
所有汇报学生需提交的电子材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发到bjtujgyjs@126.com。邮件标题请备注:学号+姓名(附件一)。
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提交至SD502。 若有问题,请与我联系51684310研究生科原老师。
二、现场汇报时间: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形式:学院集中统一组织。由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在听取博士生汇报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评议。
2、汇报内容:
①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②本学期的学业进展;
③下学期工作计划以及预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等。
3、结果:评议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评议结果为“不通过”或无故未参加汇报的博士生按学校规定处理。
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
附件一 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示例).xlsx
研通[2017]42号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