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的通知
依据《关于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的通知》(研通【2019】71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工作。
一、主要内容:
1、2010级(含)以前的博士生,超过基本学制2年及以上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于2019.12.15前未完成答辩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2、对2011级、2012级、2013级博士生,已经超过最长学习期限,但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征得导师同意情况下,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向学院提交《承诺书》(附件一)及《学位论文进展详细报告》(附件二)。学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已超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详细报告》进行严格核查,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于未提交材料,以及未通过核查的予以退学处理。【注:承诺延期时间最晚到:2020年7月1日】
3、对2014级和2015级博士生,已经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生本人需要签署《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超期警示书》,并由导师确认。
4、如果博士生不想再继续完成学业,可以填写《退学申请表》,待导师和学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后,予以退学处理。
二、相关要求:
1、材料收集时间:《承诺书》和《学位论文进展详细报告》,或《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超期警示书》或《退学申请表》务必于2019年7月12日前,以纸质版形式交到思源东楼502。
2、若有问题,请联系51684310研究生科原老师。
附件五 研通[2019]71号关于全面清理超期研究生学籍的通知.pdf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