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学期汇报工作的通知
依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研通【2017】42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学期汇报工作。
主要内容:
1、2009级及以前的博士,2019年7月10日前没有提交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学院将直接上报学校退学会,讨论退学事宜;
2、其他超过4年基本修业年限的博士生,以及超过基本学制2年的硕士生,未在2019年7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均需要在2019年6月24日前向研究生科(思源东楼502)提交材料,参与汇报:
3、2015级未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填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发到bjtujgyjs@126.com,邮寄请备注:学号+姓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见附件一。
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纸质版学位论文,一式两份。
2)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留研究生科。
3)检索报告、录用通知等一式两份
4)填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发到bjtujgyjs@126.com。邮寄请备注:学号+姓名,见附件一。
请于2019年06月24日前提交至SD502。 若有问题,请与我联系51684310研究生科原老师。
二、汇报时间: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汇报范围:
2014级及以前所有在籍博士生(不含2014级直博生)进行超期汇报。对于在学院进行汇报前已送审或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可不参加汇报。
2012级及以前所有在籍博士生,参加汇报;2014级和2013级所有在籍博士生,只提交材料及填写电子版《超期博士学业进展情况调查表---自填》发到bjtujgyjs@126.com,不参加汇报。
四、相关要求
1、组织形式:学院集中统一组织。由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在听取博士生汇报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评议。
2、汇报内容: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下学期工作计划以及预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等。
3、结果:评议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对于评议结果为“不通过”或无故未参加汇报的博士生按学校规定处理。
附件1:
研通[2017]42号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试行).PDF
经管研究生科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