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通知
2019年06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346

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2019年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第二批次的申报工作。

一、选派内容

学校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为期半年的访问学习;有导师配套的博士研究生,访问学习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一年。

二、选拔程序

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排序后推荐。学校结合2019年经费总额、各学院2019年国家公派淘汰人数、重点学科数、历年派出人数等因素,确定第二批次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拟资助人数

电信

2

计算机

4

经管

5

运输

4

土建

2

机电

4

电气

4

理学院

2

国重

3

合计

30

 

三、选拔标准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及科研能力,出国访学研究生原则上应为2-3年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对于导师同时配套资助进行为期一年访学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申报通过校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

2019年出国访学申报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名单已经公布,本次通知为第二批次。

本次出国访学申报截止时间为626日,学院上报时间为72日前并要求于201911月底前派出;无法按期派出的将不予资助。

本年度研究生出国访学项目资助采取“预算总量控制”的方式。学校按照派出顺序进行资助,如学校当年的预算经费总额使用完毕,之后派出研究生的资助经费在2020年经费到账后进行资助。

五、申报要求

申请表格由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资料下载-培养-出国访学基金申请书,或MIS系统应用中心-23号研究生出国留学系统-表格下载)。

出国访学要求出具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和导师资助证明(研究生出国系统有统一模板)复印件,未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包括六级、托福、雅思等)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六、其他

请各学院严把标准,保证选派质量,并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控以及对实施结果的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效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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