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落实教育部资助数据报送及绩效考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对我校2018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实行量化标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定和资格复查对象
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其他年级需要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各学院参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成员由所在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班每班一名代表组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并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3日-9月7日 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填写提交纸质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证明原件(附件4)及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证明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1.电子版(附件7)于9月6日发送至邮箱18113033@bjtu.edu.cn,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4及各种证明材料)于9月7日上午8点30-11点30交至sd503。
2.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