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617

 

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团员意识,积极投身支部建设,激发团支部活力,学校团委决定继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担任一定团学干部职务,具有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能够在共青团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素养。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课外活动并取得成效。

4.积极参加团委(总支)、团支部的各项集体活动,能够主动为团组织建设献计献策,积极配合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1.团支部初评。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完成团支部推荐工作。

2.学院团委(总支)评审。学院团委(总支)按照分配名额,结合团支部推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学院公示。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在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学校团委评审。各学院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对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进行复核。

5.学校表彰。学校团委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进行宣传表彰。

三、相关要求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分配名额为: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人数1/支部;优秀团员人数2/支部(不重复)。

2.请各团支部于4101200前将《2017—2018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bjtujgyjs@126.com。各单位务必核实上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事迹材料,确保内容准确、详实。

 

附件:2017—2018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孟祥岩/51688120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