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春季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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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及《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启动评选2018年春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全日制在校春季(20181月及3)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六)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

(七)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二)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单。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日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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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成立由班长、党支部书记等班委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毕业研究生完成个人奖项申请和推荐。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2.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3%;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

注:申报期间,各班级以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作为基数进行测算,后期研究生工作组会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筛查审核。

31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00)内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在SD503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jtujgyjs@126.com

各班级需上报材料: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需排序);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班级推优确认单(纸质版+电子版)

316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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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作部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五、其他事项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附加条件参照《研究生手册》中《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应从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二)对已经被评为校、市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但未按期毕业或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优要求的情况,学校收回证书和审批材料。

    (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要求导师签字后再上交,班级推优确认单要求班长和党支书签字

     如有问题,请联系51688120 刘老师。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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