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年1-4月党费的通知
2017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973

各学生支部书记:请各支部及时收缴2017年1至4月的党费(学生党员按照0.2元/月的标准)并于4月14日前交至思东608郑可欣老师处。之前有欠交的也请一并补交。附件为党费收缴统计表,缴费时请同时打印携带2份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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