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填报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进展信息的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514

关于填报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进展信息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3号),各高校要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及实施进展情况。请有关项目按以下要求填报,并由科研秘书审核。

一、 填报范围

基本科研业务费在20151-20169月之间有进展或有支出的所有项目,已结题、未结题项目均填报,包括:

     (一)专题项目:项目批准号(系统中的“原项目编码”)为“2013”“2014”“2015”“2016”开头的全部项目

(二)自由申报项目、人才基金(经费本尾号为“536”的):项目批准号(系统中的“原项目编码”)为 “2014”“2015”“2016”开头的全部项目

     (三)研究生项目:项目批准号(系统中的“原项目编码”)为“2015”“2016”开头的项目

    (四)此项工作专为报送教育部项目信息使用,以前报过的各类报告均不能代替本次填报内容

     二、填报内容

(一)补充所在科研基地信息,无所在基地的填写“无”。

(二)填写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概况,100-200字。

     三、填报方式

     (一)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年度进展——填写年度进展”进行填报,保存后,注意提交

     (二)科研秘书审核后,科技处审核

     四、完成时间

请您于10月19日前完成填报工作,科研秘书审核请10月20日前完成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情况填报说明


刘瑜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科研秘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思源东楼603室

电话:010-51685122

邮箱:liuyu@bjtu.edu.cn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3号),各高校要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及实施进展情况。请有关项目要求填报,并由科研秘书审核。
    符合填报年度要求的项目均需填报。
    此项工作专为报送教育部项目管理系统信息使用,以前报过的各类报告均不能代替本次填报内容。   
        注:教育部系统所需信息极为详细,包括了36个字段的内容,绝大部分信息均可通过我校信息系统导出,但进展概述(100-200字)需各项目进行补充,此次填报主要是补充这个内容。
           

侯晓辉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技处
电话:5168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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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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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iuyu@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