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经管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2349

关于2023-2024学年经管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经管学院21、22、23级本科生、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学校安排,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日程安排

9月11日-9月15日,各位同学准备线上贷款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具体参见附件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发起“贷款业务”并如实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并等待辅导员审核。

9月16日-10月中旬,经办银行与学校线上审核,学生在线签署合同;

11月中上旬,银行输入系统、建档、放款,学校计财处完成学费住宿费扣缴和发放贷款工作。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的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5.同一学年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6.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I类户、II类户均可。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额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学生如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请携带身份证至学校小树林(指定时间)或附近网点(北京或外地均可)开立个人账户,并开通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

(二)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完成申请,需拍照上传以下影像资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在其他选项中上传;


五、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申请要求

1.按照中国银行最新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需要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方式为:手机银行,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国家助学贷款”。

2.学生根据附件一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按步骤操作申请,每一环节均有截图说明和相关的填报注意事项,请同学们一定认真研读。学院务必按照相应的入学院系名称简称进行填写(如经管学院)。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务必先点击“保存资料”,确认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提交银行审核。

3.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渠道完成贷款申请后,由银行、学校依次审批,线上申请不代表申请成功,需各位同学随时查看贷款进度


六、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 从2021年开始,校园地贷款转为一年一申请,本次申请学生主要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准备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但不限于以上三个年级,在校生有贷款需求的同样可以按照要求线上申请。

2. 同一学年,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不能同时办理,请各位同学注意,避免出现该类政策性错误。本科申请贷款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须重新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研究生阶段的贷款申办,本金不存在延展。

3.学生如果存在信用不良记录的情况,无法申请贷款。

3.非全日制学生不能申请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本次校园地贷款信息上报均为线上,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附件1内的申请流程,以及智慧学工系统内的业务申请。

6.附件二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年人父母同意书”,请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未成年学生务必填写并上传。

7.为方便解答学生疑问及后续工作通知,请此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2023-2024学年校园地贷款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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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docx

附件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年人父母同意书.doc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