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2024学年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0981

关于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3-2024学年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学校制定下发的《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拟对我校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用线上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预科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如有其他年级学生家庭突发困难,也可随本次新生一并申请。特殊类型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学院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欣颖

组员:张云鹏、刘人元、苗永清、任美伊、钱炎、李光南、李柳平、蒋妍、王思源、李政豪。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应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班主任

组员:班主任助理、班委会主要干部、各宿舍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且须有广泛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与工作安排

9月5日-9月7日:

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想要申请困难认定的新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dxxyzhxg.bjtu.edu.cn/),在业务中心中选择发起业务。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2)。

同时填写并提交纸质版《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于9月8日早上10:00前由各班班助收齐,提交到思东501-2。

9月10日-9月12日:

班主任组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初步困难等级认定结果,与了解到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特别是新生入校以来的实际生活表现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由小组长(班主任)给出评议结果在系统中形成认定结果。

最终评定结果将于9月21日左右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针对本次困难认定工作,学校和学院已经建立起两级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的监督电话为51687170,电子邮箱为10050@bjtu.edu.cn;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bjtu.edu.cn,如对此次困难认定工作有异议,请以实名的方式将情况反映至校院两级监督机构。

2.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七、注意事项

    目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已对接,若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困难认定,则需要出具个人自愿放弃困难认定的证明。

附件: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附件2:智慧思政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简版.xls

附件5:2021年9月份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xlsx

附件6: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