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招就通〔2019〕4号
关于举办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举办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赛。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持续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主要任务是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二、组织机构
本竞赛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委会主办,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创意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初创组与成长组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牵头负责,师生共创组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由团委负责。赛事由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承办。
三、参赛人员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4.大赛各组别牵头负责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竞赛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5月15日
学生自愿组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为3至6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创意组: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科竞赛系统中进行报名。
2.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即日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至报名邮箱:bjtucy@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报名”,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二)竞赛指导:2019年5月-6月
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企业家、校友等通过公开讲座、精准指导等形式指导大家作品的基本思路和需改进的问题。培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关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微信号“本科生创新与竞赛”专栏。
(三)参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9日
1.创意组:
参赛材料:项目商业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
第一步:请参赛团队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internet2016@sina.cn,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材料”,项目计划书文件与视频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第二步:将2份纸质版项目商业计划书提交到逸夫楼110办公室。
2. 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请参赛团队将项目商业计划书与一分钟展示视频电子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扫描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业、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发至邮箱:bjtucy@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材料提交”,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友情提示:
(1)项目商业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50 Mb。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四)答辩时间:6月初
评审专家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选拔出优秀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形式采用PPT讲解和项目展示相结合。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将通过邮箱与短信通知。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单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由团委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项目团队为单位进行评奖,获奖数根据参赛项目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学校将从获奖项目中选拔优秀项目代表我校参加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选拔出的优秀队伍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准备市级比赛。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或银奖的项目如已注册公司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免费孵化2年,如果是已经在园孵化的企业可根据创业园场地使用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孵化期,并获得一定资金的扶持。
九、组织要求
1.竞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学院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创,以大赛为契机推进专创融合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选优秀的项目参加大赛,力争好成绩。
2.各成员单位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为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内赛组织工作。
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推荐限额将参考校内初赛规模及组织情况确定参加北京市复赛的名额,因此,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2018年结题的国家级与北京市级大创项目积极报名参赛。项目组可以添加相关专业学生重新组队。
附件:
关于举办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zip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委会
(招生与就业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团委)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