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赛程安排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举办2017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教通〔2016〕113号)的安排,“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分委会制定了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的赛程,安排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凡2016年9月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组队要求
1.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请者必须承担申请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请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每个作品作者不得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2.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的组队。
3.所有作品在上交分委会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与排序,立项申报书一经上报批复后组员名单不予改正。
(三)作品基本要求
1、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即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内完成的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3、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参赛,2016年中期暂定为国家级与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必须申报。
4、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赛程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7日
参赛分个人参赛与团队参赛。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参赛选手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建团队,联系指导老师确定选题。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和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27日前将作品申报书和参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tutzb2017@126.com,邮件主题为“学院-作品全称-科技作品”,申报书以“学院-作品全称-申报书”命名,参赛报名表以“学院-作品全称-报名表”命名。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16年11月28日晚21:00~22:30送到九教南二层电信科协办公室(九教南二层东侧电梯对面)。
竞赛分委会办公室设立信息咨询小组,参赛选手对于在参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与信息咨询小组成员联系。小组成员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
学号 |
电话 |
王文 |
16211158 |
18801357136 |
喻雷 |
16211412 |
18810977173 |
周浩 |
16211196 |
13161263155 |
(二)中期检查阶段: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
参赛选手报名后,要对作品进行完善。分委会将结合各项目组的《申报书》、中期提交材料及进展情况,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确定项目等级;对于等级较低、进展较为缓慢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对于创意独特、进度较快,并有较大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深入指导。中期检查需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以及提交时间与地点,分委会另行通知(届时在教务处网站或电信学院网站下载)。中期评审结果将会在检查结束两周内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三)结题答辩阶段:2017年3月底
结题答辩分为实物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由分委会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审。其中,实物展示要求选手向评委展示作品的实际功能、外观,并进行现场的原理说明和讲解,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结果将会在检查结束两周内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结题答辩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补充条款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并取消其作者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竞赛委会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3.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结集出版、发布其作品(简介)以供监督及成果转让。
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竞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2017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赛程安排
1. 2017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科技发明制作发类竞赛作品申报书
2. 2017年度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挑战杯”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报名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科技发明制作类竞赛分委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