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项目管理、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2015年01月07日 信息来源: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浏览次数:2105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14】(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考生具体情况,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我校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的复试分数线

 凡是参加了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如分数达到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均有资格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复试,分数线如下:

  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39):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92分,单科不限;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代码9401):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68分,单科不限。

  其他专业领域的工程硕士分数线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gs.bjtu.edu.cn)。

  二、考试科目及复试要求

  专业领域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85239

  项目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第二版,李培煊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年

  9401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第三版,邵丽萍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11年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长不短于10分钟

  三、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面试)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通知发布起至2015年1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我校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gsprodegree.bjtu.edu.cn/gct/frontend/login/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月8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主校区思源东楼507(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工程硕士中心)

  请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考生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②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在第二阶段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并填好的《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4.考试费:150元/人,只能网上支付,不接受考生以现金方式缴纳。

  四、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笔试,下午13:00-18:00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稍后关注经管学院网站。

  2.考试地点: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启时间:1月15日上午9点);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考场。

  五、录取原则和录取方法

 1.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对于报考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且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考虑有无学位依次录取。GCT总分400分,第二阶段复试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故综合成绩=GCT总分*0.67+第二阶段复试总分*0.33

  4. 对于报考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且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GCT总分400分,第二阶段复试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故综合成绩=GCT总分*0.67+第二阶段复试总分*0.33

  6.综合成绩排名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综合成绩同分,以第一阶段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7.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录取标准,报考学历、学位及资格审核通过者,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

  六、其他

  1.各专业领域不接受外校调剂。

  2.录取专业不允许调整到其他专业,不同学院同一专业领域不可调整。

  3.考生录取确定后,若再次参加下一年招生考试并被其它院校录取,示为放弃培养过程,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