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现在开始,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一年级、二年级注册在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且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硕博连读申请表”。
(2)申请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
(3)申请人登陆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信息系统―“博士招生”进行网报(网报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4月15日),网报成功后,向学院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的推荐信;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
8.《2016年报考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4)学院对申请人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申请资格,不予考核。
三、综合考核
(1)由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综合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一般为口试形式。考核小组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应包括学科学术带头人、本学科博士生导师。考核小组审议该生是否具有硕博连读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给出考核成绩及综合评语,填写相应“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
(2)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记录、体检结果进行审查,经招生博士生导师签字确认后,确定硕博连读的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其它有关事项
(1)第一阶段硕博连读生录取工作中,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应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通〔2015〕18号]的要求进行分配。
(2)确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纳入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随当年录取的博士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备案,于当年9月正式报到入学,取得博士学籍,享受博士奖助学金。
(3)国防生按照《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