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12月8日答辩学员须知

发布时间:2011-11-28 07:00  浏览次数:1086

      答辩资格
      1.按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
      2.中期考核通过;
      3.通过预答辩,包括预答辩过程中被评为修改后允许参加答辩且经过修改,导师同意答辩的MPAcc学员;
      4.匿名送审结果为同意答辩、修改后同意答辩的MPAcc学员。
      5.没有拖欠学费情况。
      匿名送审
      2011年12月2日前: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两本(封面不出现研究生和导师姓名、无后记、附言、致谢)提交到MPAcc中心;并在中心网站下载《同意MPAcc论文进行匿名送审意见书》导师签字后提交到中心或由导师电子签名后发到mpacc@bjtu.edu.cn;提交《论文答辩申请书》(见资料袋)。
      2011年12月3日-2011年12月5日:匿名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答辩
      2011年12月8日:论文答辩
      会计硕士学员须在论文答辩时间前1周,领取下述资料,填写后及时提交给MPAcc中心进行答辩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才有资格参加答辩。
      1.《硕士学位审批材料》2份,第1页学员本人填(贴上一寸照片),第2页导师填写,第3页中的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后由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成绩单处粘贴复印件(B5纸打印),提交时携带成绩单原件,会计硕士中心审批后当时退还。用B5纸打印论文摘要(800-1000字左右)两份,竖边粘贴在审批材料页内。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书》2份并复印一份,封面学员本人填,其余由评阅人填写。
      3.《授予专业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答辩前到MPAcc中心由本人录入计算机中。
      4.《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查表》2份,表格中两处须由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答辩委员会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4张1寸、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后一定要注明学号、姓名、学院,并提供该照片电子版一份,用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保存。
      7、研究生院打印并盖章的成绩单一份。
      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在“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上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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