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5 15:45 浏览次数:3248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2014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若未能在2019年3月份前获得硕士学位,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完整的延期申请材料(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执行),延期申请材料不合格或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进行退学处理,符合延期要求的学生将予以延期至最近一个答辩季,学生延期后仍未获得学位的将进行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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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研通〔2018〕47号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