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对“走出去”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经贸合作区和资源开发、承包工程、品牌并购等方面给予补助或贴息。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意见,鼓励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
该意见明确,支持皖企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加快培育一批安徽本土跨国经营企业。
按照安徽省目标,2013年至2020年,全省对外实际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长15%以上;“走出去”企业数量较2012年末翻一番,达到600户,其中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10户;培育3个以上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安徽商报 2014年01月03日